产品属性
SY-6215-BL1双辊开炼机/油热冷却
适合于橡胶和塑料等聚合物的塑化分散,本机采用了热媒油加热和水冷系统,辊筒加热温度均匀,且降温迅速。本机型可谓一机二用,启动加热系统可用来开炼塑料,打开水冷系统可用来混炼橡胶。
最小混合量
50g
温度范围
常温~260℃
温 控 器
高精度LED数码显示器
加热方式
油加热
加热介质
美孚605#传热油(客户自备)
冷却方式
自来水冷却(客户自备水源接驳口)
升温时间
常温~260℃约需35min
温度精度
±2℃
辊筒尺寸
Ø150×L320mm/Ø160×L320mm(其它尺寸可选)
转 数 比
1:1.27~1:1.4
转 速
定速/调速(可选)
辊筒间距
0.1~10mm可调
辊筒表面
HRC 60镜面镀铬
功 率
10KW
安全保护
拉杆停车,紧急停止,膝顶反转停止等上中下立体的安保装置
体 积
1000×430×1150 (W×D×H)mm(未含可调式电控箱)
电 源
3∮,AC380V,21A三相五线(客户自备电源接驳口)
重 量
约475kg
1,在线申请:您可以在"我的订单"中找到您需要退换修的订单,点击”申请退款/退货”即可。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 内和您取得联系,你可以随时在线查看你的退换修状态。
1,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适用于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情形。
2,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,邮费由平台供应商承担(此质量问题为货品破损或残缺)。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。
3,退换货要求退换的商品在平台供应商收到时有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标牌等;待退换的物品被用过、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。
(1)符合退货政策的商品必须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,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。
(2)请对寄回的商品妥善包装,若是退换货过程中由于包装过于简单造成的物流损坏,平台供应商不承担商品完整责任。
(3)发票需单独寄送。退换货时,如涉及发票退回,请您不要将发票放在货物中一起寄送,平台供应商客服人员将和您确认发票寄送地址,避免丢失。
4,退货商品的价款到账时间因支��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具体应参照相关银行或支付工具的说明提示,平台供应商不对退换货费用的到账时间做任何形式的保证。
特别提醒: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,所有退换货商品,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(以物流签收时间次日起7天内为准),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,平台供应商将不予接受该退换货商品。